《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0年3月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通過,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推動重慶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制度保障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規,標志著我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法治環境建設揭開了新的篇章。
重慶市長期以來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化工作。1999年制定了《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并陸續出臺了《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促進高?蒲性核萍汲晒D化若干措施》等規范性文件,為規范重慶市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科技創新的不斷進步,原《條例》已不能完全與當前科技領域改革發展需要相適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在立法層面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亟需解決的制度性問題,我市對原《條例》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條例》分為總則、政府職責、服務機構、轉化實施、技術權益、保障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八章63條。
據重慶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內容設置從重慶市科技創新實際出發,強調尊重科技創新規律與市場規律,以調動科技成果轉化當事人的積極性為核心, 注重從全方位、統籌協調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條例》在制度創新方面有哪些亮點呢?
亮點一: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更多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在不變更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前提下,可以將職務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轉讓、投資等。這是在地方性法規層面率先規定,鼓勵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等改革試點。賦予了科研人員一定條件下的自主實施轉化權,進一步調動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亮點二: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獎勵激勵力度
《條例》加強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分配比例、凈收入計算、限期獎勵等方面條款設置。其中,提高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獎勵比例,將獎勵和報酬比例給予更高的選擇權,規定可以不低于轉讓、許可凈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不低于作價投資形成股份或出資比例的百分之七十等。
亮點三:突出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
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等產業創新平臺,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產業創新平臺,享受國家或者本市有關優惠政策。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優先向本市中小微企業推介、轉移科技成果,中小微企業可以享有優先權。
亮點四:設計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風險較高,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等單位負責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壓力大。
《條例》明確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盡職免責的范圍。規定單位負責人根據法律法規、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履行了民主決策程序、監督管理職責以及信息公示等義務,未謀取非法利益,即視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將不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而產生決策責任。
亮點五:大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
加強科技人員與成果轉化人才的流動管理、職稱評定、績效評價等方面制度建設。
促進企業與高校院所科技人員雙向流動。允許科技人員三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以在職、離崗、掛職或者兼職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并享受單位基本工資待遇及職稱評聘、社會保險等權利;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人才評價機制。高校院所將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業績以及與企業合作創造效益,作為單位職稱評定和考核評價等重要依據;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專業人才培養。支持引進培養技術需求分析、技術營銷、知識產權運營及復合型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并將技術轉化類人才納入本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
亮點六: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資本的支持保障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和資本的投入。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金融業務。同時,鼓勵市、區縣兩級政府建立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體系,支持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其中,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改革試點是我市立足于緩解科技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于2017年7月中旬率先探索建立輕資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債權融資新模式,目前已取得明顯成效,在全國引起積極反響。在這次立法中,將其納入《條例》第四十七條,將我市比較成熟的科技金融改革經驗進行了固化提升。(記者 伊永軍)